山海关长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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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海关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简介
 
作者:赵宏利  来源:山海关长城博物馆
 
    我馆于2016年5月18日开始,在山海关长城展览序厅,展出山海关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此次共展出文物普查相关工作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文物藏品照片等100余幅,较为详尽地介绍了山海关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工作的经过以及普查成果,并在展板上对文物藏品年代、特征等信息进行说明,使观众进一步了解文物知识,了解文物工作,了解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意义。展览吸引了很多游客驻足参观。
   
    关于可移动文物的概念
    根据我国目前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和相关法律,将文物划分为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可移动文物包括:1、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2、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3、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4、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
    2012年10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决定从2012年10月到2016年12月,对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全部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进行全面普查登记。这是建国六十余年来,我国首次开展的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在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组织进行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我省高度重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2013年4月,召开河北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和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省、市、区文物部门开展了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举办了一系列的普查工作培训班,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山海关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8月成立了山海关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普查工作队,负责对我区各级国有单位的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印制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并下发全区各国有单位。普查工作队的普查员对我区境内204个国有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电话询访和实地走访普查,确保普查工作全面覆盖。经详细普查,我区包括文物保管所、博物馆、档案馆在内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共7个,有文物藏品1500余件套。
    此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对全区7家国有单位收藏的1500余件套文物,进行了包括藏品的名称、类别、年代、尺寸、重量、完残程度等14个指标项和影像信息的全面采集登录,并将信息上传到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每件文物将拥有唯一的“身份证号”形成全国统一的文物数据库。这些文物信息将在今后的文物规范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目前,我区已完成对各文物收藏单位1500余件套文物藏品的采集、登录和审核的全部工作流程,普查差错率控制在0.5%以内。
 
 
 
 
 
 
 
 
 
 
2016/6/5 1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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